Sunday, July 24, 2011

兇案現場


很奇怪身邊總有一些人,用奇特的容器盛載物品。

有人用保鮮袋裝著 iPhone 耳筒或iPhone。

有人用紅色手挽膠袋(街市版)裝著沒有機殼的 iPhone。

有人用保鮮袋裝著手機連零錢。

有人用香口膠袋裝鈔票。

這不是潮是甚麼?

事實上,他們並無做錯,只是我帶有色眼鏡看他們。或許這些都是二百年後火星最流行的潮物,他們只是走在銀河系的時代最尖端。

每逢有人從膠袋或保鮮袋拿出手機,甚至隔著保鮮袋聽電話,首先我會大力讚嘆iPhone的神力,就算用家隔住膠袋都可以在螢幕上一「劃」,然後聽電話。之後我就會想起每個兇案現場。

每個兇案現場的證物,警方都會相當妥善地將現場證物,一一放入透明膠袋,留待日後進行鑑證及於法庭呈堂之用。被電影洗腦所致,扮演警方的演員往往在拾起電話放入證物袋後,電話就會自然響起。但由於電影拍攝資金所限,手機型號都是較早期的按鍵式,而非輕觸式螢幕手機。雖然手機型號不用,但當我在現實世界見到有人如此講電話時,我都會聯想到,他是不是做警察的,還是他剛殺了一個人,偷了他的手機,勒索死者家人。

當然,我是想多了。經過我多年來的觀察,發現使用不相稱容器的人,都是四十歲以上,六十歲以下,身高一米五五至一米七三的男子。這批男子膚色偏黑,無個靚仔,但也並非獨男樣。熱衷穿長褲,身型中等,大約是一百三十磅至一百八十磅。他們用不相稱的容器裝著的物件,都放在褲袋內。

到底這班男人,除了外型上和這項特殊習慣上有共通點之外,他們是否另有不為人知的共通點?例如一定要令手機沒有指紋,才方便他們「行事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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