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經彈琴。
斷斷續續學了十一年,考了個八級,分數尚可。從來不覺得彈鋼琴有何特別之處,不就是將歷史的樂章重新演譯一次嗎?那時我未學過自己創作,是這樣子的想。
於是為求完成八級之旅,我扭盡六壬都搞掂,創造一個完美的句號。
長大後才發現,彈琴的有用之處。我對每首歌的節奏和旋律,都能瞭如指掌,令人節奏感豐富,拍子準繩。跳舞、唱歌的拍子絕對無難度,而唱歌的基本音都可拿得準。
但最令我震驚的,是對我寫作原來有幫助。以前寫三千字的稿,要起頭結尾,起乘轉合,又要唔露骨,又要夠咸濕,簡直令人作嘔。但當我閉上眼睛,腦海中將整個故事浮現出來之後,需要用的文字慢慢浮面,將之組成句子,像讀書一樣,一面讀一面打字。當我打字時,我發現自己身體好像有點微微的跳動,手指亦輕快地在鍵盤上游來游去,彷彿正在打碟一樣,相當有節奏感。如非遇上生字,有時我能夠以很快的速度,一氣呵成,寫出七百字。
後來我才發現,我不自覺地將鍵盤當成鋼琴鍵,每篇文章,有時像莫札特的嬌柔,有時像貝多芬的硬朗,有時像蕭邦般棘手…
十一年來我彈莫札特的作品較多,也不知有否關係,我寫稿時寫硬材料是較困難,像逐個字逐個字逐個認識一樣。相反,要我嬌柔地寫一些輕快且細膩的文章時,我的指頭會特別敏感。
要做到由零創作,的確是有一定的難度,而且功力不夠,有時會弄巧反拙,變成無文化無深度的膚淺作品。音樂和寫作一樣,要有新靈感,一定要注入新能量。例如多聽不同類型的音樂,看不同題材的書籍,增加自身本錢後,作品才有說服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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